2017年征兵工作现已开始,欢迎全县广大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报效祖国。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年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年满17-22周岁(1995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20周岁。
(二)身体:1、身高4000px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2、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不低于4.5。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不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不超过3CM。
二、报名方式
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进行实名注册,输入相关真实信息,然后点击“应征报名”。而后,到乡镇武装部进行确认登记。报名遇到疑难的,也可到户口所在乡镇武装部或县人民武装部进行网络报名。
三、时间安排
7月25日前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8月10日前征兵体检,8月25日前征兵政审,9月10日前定兵,9月25日前新兵起运。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含已被高校录取的应届高中、中职毕业生)优先入伍。
四、注意事项
应届高中(中职)毕业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修改学历为“高校新生”。
网络报名成功后,到所在乡镇武装部进行登记;新兵起运前,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参加征兵体检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8张1寸证件照片。在外打工的青年,尽量提供用人单位及当地派出所现实表现证明。
欢迎到县人武部、乡镇武装部咨询了解征兵政策,或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
联系方式:0746-8351191 17877756920;微信公众号:湖南征兵、永州市征兵办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2017年应征入伍优惠政策
※经济待遇
优待金。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每户每年13000元,农村籍每户每年5000元,到新疆、西藏等艰苦地区服役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学费减免。高校学生(含已被录取的应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大学毕业生入伍,国家实行学费一次性减免和补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
津贴费。义务兵每月津贴费600-700元,初级士官每月工资4000元以上(新疆、西藏地区8000元以上)。
退役金。义务兵退出现役,部队发给退伍费、差旅费、医疗保险费等近5000元,退役金9000元。湖南省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2000元/年。
※复学升学
高校学生(含已被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入学后可在本校改专业,参加国防生、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专科学历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立三等功以上的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完成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拿出政法干警招生计划的20%专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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