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背景: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2号)文件精神,市里建议我县先行先试,尽快出台推进园区放管服具体措施。
意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五心标准四到要求”,提供全流程母亲式服务,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助推“五好”园区建设。
二、文件起草的依据和过程
依据: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2号)文件精神。
过程:2021年10月29日发布关于征求《江华瑶族自治县园区赋权实施方案》意见的函,向各单位征求意见,2021年11月10日发布《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园区赋权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2号)文件,2022年3月1日拟定《江华瑶族自治县深化“放管服”改革 助推“五好”园区建设实施方案(试行)》,2022年3月18日正式发布《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江政办发〔2022〕4号)。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赋予园区更大的审批服务自主权
1.推进相对集中行政权力改革。
2.全链条向园区放权赋能。
3.推进审批监管联动。
(二)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
4.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
(三)推行建设项目极简审批改革
5.推行“洽谈即服务”。
6.推行“竣工即办证”。
(四)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
7.全面提升帮办代办服务。
8.提升园区审批服务承接能力。
(五)强化园区“放管服”改革保障
9.强化责任落实,优化服务环境。
10.建立园区“放管服”改革容错纠错机制。
11.建立园区“放管服”改革责任落实机制。
(六)江华瑶族自治县园区赋权目录(第一批158项)
四、政策特点或创新举措
贯彻落实“五心标准四到要求”,提供全流程母亲式服务,对省里建议下放省级园区的160项权力,聚焦高新区实际需求,做到“应放尽放”。根据事项动态调整,两个事项已经取消,此次赋权158项,其中直接赋权11项,涉及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局3个单位;委托行使52项,涉及城管、住建、发改局等13个单位;服务前移77项,涉及环保、住建、税务、人社局等11个单位;审批直报18项,涉及商务、发改等8个单位。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和行政检查5种类型,原则上实现企业所有手续有园区办理。
五、新老政策差异
新政策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实施措施,包含赋予园区更大的审批服务自主权、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推行建设项目极简审批改革、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强化园区“放管服”改革保障和江华瑶族自治县园区赋权目录六方面内容。根据事项动态调整,广告发布登记、动产抵押登记两个事项已取消,本次共向园区赋权158项。
转载自:县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