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关于《2022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的通知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背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 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湘财建[2021]13 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1〕253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495万元,要求今年实施并发挥项目成效。
意义:我县是国家生猪调出大县,中央财政根据上年度生猪生产规模测算奖励资金分配到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生猪生产发展,主要奖励和扶持一批防疫条件较好、有一定饲养规模、符合环保要求、有发展前景的生猪养殖场。奖励资金项目的实施,可充分发挥生猪产能调控机制作用,加快全县生猪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进程,从而确保我县生猪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二、文件起草的依据和过程
依据: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 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湘财建[2021]13 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1〕253号)文件精神。
过程:按照中央省市2022年生猪“稳产保供”工作部署及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2021]24号)十七条措施。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下达后,县财政局会同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反复研讨,并向县领导汇报,最后拿出适合鼓励发展我县生猪生产的资金分配使用方案,为我县稳产保供提供有力的保障,推动我县生猪养殖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明确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向:
1、用于生猪保险保费105万元;
2、用于防疫服务费用15万元;
3、江华温氏一体化生猪生产环节(温氏种猪场、温氏合作扶贫小区)的栏舍改造、设施设备升级补助120万元;
4、 生猪养殖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255万元。
四、政策特点或创新举措
全县建立以大型沼气能源利用和有机肥资源化利用为主 导模式,全域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通过支持养殖场配套完善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收集、存储、处理、利用等环节基础设施建设,打通种养循环堵点,达到农牧结合、种养平衡,提升养殖环境和谐;同时,加快江华温氏一体化生猪生产环节的栏舍、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步伐,鼓励生猪养殖过程中的粪污委托第三方集中处理;鼓励病死生猪移交第三方无害化处理和生猪屠宰场运输车辆洗消通道建设的防疫消毒措施落实,减少动物疫病传播风险。构建生猪保险和动物防疫服务体系建设。
五、新老政策差异
老政策:主要对全县生猪规模养殖场改造栏舍和新建、改建、扩建粪污处理、动物防疫设施设备建设进行奖补。
新政策:突出对江华温氏一体化生猪生产环节的栏舍、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及第三方集养殖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构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体系,为生猪养殖绿色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转载自:县政府网